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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生受孕“十避”

[2007-10-14 09:45]  作者:作者  进入论坛/博客

优生受孕“十避”

  优生学家认为,夫妻在受孕前和受孕时的心理与生理必须处于健康状态,有一个适宜的环境和良好的条件。因此,准备受孕的夫妇应该避免如下不利于优生的因素。

  一、避免“喜上喜”。 
 
即不要在新婚时马上受孕。男女婚事时,身体一般处于过度疲劳状态,加之新婚夫妇性生活频繁,影响到清子的质量与卵子的状态,故应该在婚后的一段时间后再受孕。

  二、避免中途中孕。无论是蜜月旅游或是其他旅游,都要做好避孕措施,因为在旅游途中生活没有规律,饮食营养不足,很难保证精子与卵子处于最佳状态。

  三、避免春天孕。医学家表明,孕后头三个月,若患病毒感染疾病,最易使胎儿发生畸变;而春天三月正是病毒猖獗之时,故避之为妙。

  四、避免高龄孕。女性35岁以后受孕,不但难产的机会大大增加,发生染色体畸变而导致畸形婴儿的机会大大增加。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5-30岁。

  五、避免触毒物。放射线和其他有毒物质对生殖细胞有很大的不良影响。从事放射线工作者,最好离开岗位四个月后再受孕。从事有毒物质者,也要离开岗位一个月再受孕。

  六、避免烟酒害。烟中的尼古丁与酒中的乙醇可直接损害精细胞与卵细胞。不但女性不要吸烟饮酒,丈夫也不要吸烟饮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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