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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后不能擅自进补

[2007-10-14 09:45]  作者:作者  进入论坛/博客

怀孕后不能擅自进补 
 
  现在大家都只生一个孩子,都希望下一代能优生,是神童。有的人认为吃补品总不会错,于是孕期擅自进补。结果导致流产、难产、早产等病例屡见不鲜。下列一些补品是孕期不宜服用的:

  一、 忌滥用人参。孕后,月经停闭,脏腑经络之血注于冲任二脉以养胎,孕妇处于阴血偏虚,阳气相对偏盛状况。人参属大补元气之物,会使孕妇气盛阴耗,气有余则“推动”胎儿,使胎儿受损受危,不利安胎。

  二、 忌滥用补药。再好的补药,也要经过人体代谢过程,增加肝肾负担,还有一定副作用,所以对孕妇和胎儿都会带来程度不一的影响。有的孕妇服了大量的蜂乳,导致严重腹泻,最终流产。常服人参蜂王浆、洋参丸、宫宝等,会损伤孕妇和腹中之胎。孕期小腿抽筋,便常服维生素A、D,结果造成维生素A、D过量,引起中毒。

  三、 忌热性食品。孕期不能吃热性食品,如狗肉、羊肉、胡椒粉等。孕期进补,应遵循“宜凉忌热”的原则,即使是水果,也应吃性味平、凉之物,如西红柿、生梨、桃子等。  

  产前进补应遵医嘱,切莫自以为是,擅自滥补,以免损害母体和胎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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