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河县某村一男孩和一女孩谈恋爱,偷吃了禁果导致女孩怀孕。因为女孩与男孩发生性关系时还不足14周岁,男孩成为被告,难逃制裁。日前,宁河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男孩有期徒刑8年,同时赔偿女方经济损失2200多元。男孩虽认罪,但认为8年刑期太长,希望二审法院能改判,天津市二中院将择期审理此案。
事件回放
偷吃禁果引起轩然大波
偷吃禁果时,男孩18岁零3个月,女孩差一个多月满14周岁。二人有了第一次,又有第二次……4天之内多次发生关系后,女孩怀孕了!最终,女孩去医院做了流产,男孩去警方投案自首。男孩说:“当初我并不知道女孩的确切年龄,她长得较成熟。”
法庭焦点
法不容情男孩面临监禁
一审时,公诉人进行指控说:“他以搞对象为由,多次与幼女发生两性关系,造成其怀孕。”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特别强调,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,不管对方是否同意都将被视为强奸。
辩护人提出,男孩有很多值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。“两个孩子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,没有暴力、强迫等行为,情节较轻,且男孩没有前科,认罪态度好。”这些辩护意见均被采纳,但男孩还是被以强奸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