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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少女引产出新生儿

[2009-02-09 09:38] 作者: 佚名 录入: xuhui
导读: 年仅16岁的“90后”少女小静(化名)怀孕近10个月了,却跑到医院“引产”,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放弃这个婴儿的生命。但由于已经足月,引产并没能让这个顽强的小生命消失,引产出来的孩子健康活泼。

准爸爸,你犯了这些错误吗?

  医院解释

  手术前已尽告知义务

  “我们才真是冤枉,在做手术前,我们还专门告知他们因为胎儿已经快10个月,有足够的抵抗力,即使引产,引出来的婴儿也可能是活的,而且在手术意见书上我们也列明了这条,他们在上面签字了我们才手术。”该院医务科王科长和妇产科杨医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,出示了一份由少女和她母亲签署了的知情同意书,还出示了小静的病例和相关材料。

  记者看到,小静的治疗记录显示胎儿确实已经满40周。引产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列出的几条可能出现的情况中,其中一条就是“因为胎儿太大,足月引产有较大成活可能性”,下面有小静母亲所按的手印和小静的签名。

  “孩子本身没有过错,抵抗能力强,在做了手术的情况下还是很顽强,我们作为医生也不能活生生地杀死他啊。”妇产科杨医生说,收治小静后就给其注射了打胎针,按惯例,等孕妇有宫缩后就可以进行引产。由于个体对打胎针的耐受程度不一样,有的十几个小时之后就有反应,但是小静过了两天都没反应。“两天后的中午,我们发现小静开始有宫缩并开了宫口,我们才进行手术,如果拖延下去,小静的情况也有危险,毕竟我们做引产手术最先考虑的是产妇的安全而不是胎儿的存活。”杨医生说。

  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郑律师告诉记者,引产手术的“知情同意书”属于有效合同,小静及其母亲签署了该合同就证明已经获知了手术可能出现的风险,医院已经尽到告知义务。至于在手术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是否有失误,必须由合肥市医学会等权威机构进行医疗鉴定后才能判定。

  记者手记

  挥之不去的三张脸

  在这次采访的过程中,给我印象最深的并挥之不去的是三张脸。

  首先是少女小静眉清目秀的面容。当我和她的家人讨论问题时,她一直静静地躺在床上倾听着。少女未婚先孕并不稀奇,但是何以留到十个月才来引产?在聊天时小静告诉记者,那天晚上遭遇不幸后恐惧和羞愤让她没有把此事告诉任何人,而且眼看就要离开老家到合肥上学,她觉得可以把此事永远埋藏在心里。开始她并未注意,直到几个月之后身形已经明显变化,她才隐隐知道自己可能怀孕了,但是相关知识的缺乏让她不知所措,只能抱着侥幸的心理和父母一起去检查“肿瘤”……一个未成年女孩怀孕整整十个月,这期间她如常地学习和生活,身边的老师、同学、朋友甚至家人居然到最后一刻才发觉,不能不让人惊诧和反思!

  其次是小静父母苍老无奈的脸。当记者建议小静的父母找出伤害小静的暴徒并将其绳之以法时,两位老人不约而同地连连摇手:那怎么行?一传开了孩子以后还怎么做人、怎么嫁人?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了,不然会让孩子更不好受啊!这种不得已的隐忍似乎保护了女孩,但也纵容了罪恶。在我们的身边,还有多少这样的事情在上演?

  最后是初生婴儿稚嫩的小脸。当记者在病房里看到那个“命大”的男婴时,他正拳着小手安静地睡在襁褓里,不时会抿抿嘴或者皱皱眉,睫毛细长的眼睛还没有睁开,水晶梨一样大的小脸让人看着心疼。可能他并不知道,自己的降生是不受祝福的,以后的人生也许会很坎坷,但此刻他只是像所有初生婴儿一样享受着这个世界的阳光和牛奶。

  我只能为这无辜的孩子祈祷,希望他今后的道路更平坦一些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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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产的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