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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日常生活九不宜

[2007-10-14 09:45]  作者:作者  来源:互联网  录入:zhouqiang  进入论坛/博客

  六、不宜吃热性调料

  怀孕后吃小茴香、大茴香、花椒、桂皮、辣椒、五香粉等热性香料,以及油炸、炒等热性食品,容易消耗肠道水分,使胃肠腺体分泌减少,造成便秘。发生便秘后,孕妇用力排便,令腹压增大,压迫子宫内胎儿,易造成胎动不安、胎儿发育畸形、羊水早破、自然流产、早产等不良后果。

  七、不宜过多吃油条

  油条里含有一定量的明矾,而明矾是一种含铝的有机物。铝可通过胎盘侵入胎儿的大脑,使之形成大脑障碍,增加痴呆儿的发生机率。

  八、不宜过多用药

  怀孕3周至3个月内,是胚胎器官形成期,此时胎儿对药物的作用十分敏感。据临床调查证实,某些药物可导致胎儿畸形,常见的有强的松、链霉素、阿司匹林、眠乐通(安宁)、安定、四环素、氯霉素、长效磺胺等。若孕妇必须服用,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应用。

  九、不宜过多接触洗涤剂

  洗涤剂中的直链烷基碘酸盐、酒精等化学成分,可破坏和导致受精卵的变性和坏死。特别是在新婚受孕早期,若过多地接触各种洗涤剂(洗衣粉、洗发水、洗洁精等),那些化学成分就会被皮肤吸收,在体内积蓄,从而使受精卵外层细胞变性,导致流产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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