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医学中有哪些优生观点? 由于祖国医学的出现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,它的宝库中蕴藏着大量的宝贵财产,急待我们发掘、继承和光大。在优生学研究中也不例外,现只举二三个例子简单作一介绍。 传统医学中的优生观点 一、关于婚龄的认识 宋代妇科专家陈子明曾明确表示:“男虽十六而精通,必三十而娶;女虽十四而天癸(月经)始至,必二十而嫁。皆欲阴阳充实,然而交而孕、孕而育、育而子坚壮强寿。”叶天士云:“童稚不孕──方苞方萼,生气未舒。甫童甫笄,天癸未裕。曾见有未实之粒可种,未足之蚕可为茧乎。”“少年生子,多有羸弱者。” 以上介绍的是古人对结婚年龄的看法,古医学的朴素的晚婚主张真是难能可贵。一是把性发育与整个身体发育联系起来,说明他们对人体各系统的整体观。二是指出早婚早育对后代的危害。特别有趣的是,主张男比女大10岁的观点与最近国外报道的主张竟不谋而合。
|